前午,東莞市開庭審理了一起因為在公路波形護欄張貼“牛皮蘚”被索賠共計.萬元的清理費用。事情發生在去年月,正在從莞北行S-K路段巡查的路政人員現場抓獲兩名男子,因為這兩名男子段某某及羅某正在公路一側波形護欄上粘貼以開頭的電話的修車補胎小廣告。隨機對方的作案工具,并撥打電話報警。
據從莞公路發展有限公司稱,該公司所管轄的從莞公路近一年來經常出現被人粘貼“牛皮癬”小廣告的現象,導致了公路路容受損嚴重,為了對從莞公路東莞段的此類小廣告進行清理委托公路管養單位,共產生費用.萬元。所以公路公司認為段某某及羅某構成了侵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兩人承擔清理產生的共計.萬元的費用。不過,雙方就公路上印刷或粘貼的小廣告數量、清理費用如何計算、被告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等問題上產生了爭論。兩名被告的代理律師答辯稱,事發當天段某某兩人雖然有在波形護欄上實施了印刷或粘貼小廣告的行為,但兩人剛上路分鐘左右即被路政人員發現,只印刷了處小廣告,其他“牛皮蘚”并們所為。由于雙方沒有其他確鑿的證據主張,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小編在這里想說:這年頭,張貼“牛皮蘚”竟然跑到了公路上面來,典型的不顧生命危險肆意妄為。要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